近日,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举报,依法对我市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。
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执法人员遂依法立案查处。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。
检查中,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轴承钢管,成品库库存成品10吨轴承高碳铬轴承钢无缝钢管(牌号GCr15,执行标准YB/T4146-2006)。经初步核查,该公司是新投产企业,正在试生产,目前正在准备申请轴承钢管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。
聊城市质监局查处无证生产轴承钢管案
发布日期:2014-11-03 浏览次数: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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